河源出台食品药品奖励办法 举报线索最高奖励30万
本报讯 记者 刘曦 通讯员 黄海潆 为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我市日前出台实施《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予以奖励,奖励标准根据举报案件的涉案货值金额、等级等因素综合评定,每单起案件的奖励额度不超过30 万元。
据悉,该《办法》将于明年2 月1 日起试行,有效期3 年。举报奖励要求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等执法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处理,且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且属市食药监局监管职责的。《办法》指出,所举报的内容为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食品药品生产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且涉案货值金额超过5 万元(含5 万元)的,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将给予奖励。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举报奖励的级别分为三个等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属于一级,按该案货值金额的4%~6%给予奖励;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属于二级,按该案货值金额的 2%~4%给予奖励;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线索,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或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属于三级,按该案货值金额的1%~2% 给予奖励。每单起案件的奖励额度不超过30 万元。
如果市民有发现相应的线索的,可以通过拨打12345、12331 进行电话举报,也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进行举报。
上一篇:我市青少年科技 创新赛圆满落幕
下一篇:圣诞老人送冷空气南下 今起河源将有小雨降温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