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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十岁禁代言 为孩子成长护航

 

据中国广播网9 月1 日消息,1 日起,被誉为“最严格”的新《广告法》开始实施,为各类民生相关广告划定了明确的界限准则。近年流行的亲子类综艺节目火了一批小童星,这些孩子们也开始纷纷作为儿童食品、用品广告的代言人,频繁出现在各类广告上。但是新《广告法》叫停了此类童星代言广告。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说,广告代言人要严格遵守新《广告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代言,不得为新《广告法》禁止代言的商品或服务作代言。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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