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痛经假”点赞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正在省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截至今年12 月3 日。“送审稿” 中提出,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女职工可以带薪休1 天“痛经假”,引起不少有“难言之痛”的女性广泛关注。(详见本报11 月9 日A3版)
听到“痛经假”写入规定时,笔者身边的女性伙伴们都是欢呼雀跃的,不少被痛经折磨还要上班的小伙伴更是翘首企盼着这一假期的早日实施。痛经对于不少女性而言是“难言之痛”,“痛经假”也并不是什么新名词,一些省份早已经实施,然而因为痛经去医院开证明请假者却是少之又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经期鉴定有困难,另一方面也是涉及个人隐私,而更多的是担心企业不买账,考虑到用工成本,“痛经假”的设立可能增加女性就业难度,甚至导致就业歧视。
既然“痛经假”写入了规定,就一定是考虑到部分女性有这方面需要,这种人性化的思路和方法是值得点赞的。然而任何好的政策,落实才是最重要的,为了不让“痛经假”仅是停在法规里、纸面上,相关部门还要在具体操作层面上下功夫。
谢素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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