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和惠州达成 信息互查合作
本报讯 记者 朱冀 日前,深莞惠及河源、汕尾“3+2”区域信用合作年会在深圳举办,会上签订了《惠州市、河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度合作协议》,我市将与惠州在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查、信用报告互认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据了解,根据会上签订的《惠州市、河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度合作协议》,我市将与惠州在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查、信用报告互认、信用制度建设、信用服务市场拓展以及信用人才培育等方面开展精准化、深度化合作,并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约定。后期,深莞惠及河源、汕尾五市还将加强区域信用信息数据分析工作,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实现“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守信惩戒效应,为大珠三角地区协调发展提供“信用红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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