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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职工之家创建活动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为引导广大基层工会组织充分发挥服务职工群众作用,努力把工会建成“职工之家”,把工会分会和工会小组建成“职工小家”,从本月起,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源市合格职工之家”“河源市合格职工小家”创建活动。

据介绍,今年3 月份为活动动员宣传阶段。4至9月为自主创建合格“职工之家”和 “职工小家”阶段,各基层工会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严格按照“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 的创建标准,自行进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在争创过程中创出经验、创出成绩。各县区总工会要推动所辖基层工会“合格职工之家” 的创建活动面达80%以上。10月份,市总工会、各县区总工会将对辖属各基层工会进行验收,达到创建标准的评为“合格职工之家” 和“合格职工小家”。11 至12 月,市总工会将在“合格职工之家”和“合格职工小家”的基础上,评选100家“河源市先进职工之家”、60 家“河源市先进职工小家”,并表彰60名优秀工会工作者,60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据悉,全市先进职工之家评选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镇(街道)、村(社区)区域性工会和各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非公企业占比不低于分配名额50%。评选条件则为必须经市或县区总工会验收合格,在促进本单位科学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职工(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在90%以上;会员评价满意度在90%以上。河源市先进职工小家评选对象为基层工会委员会下属的分厂、车间(科室)、班组工会分会(小组)。非公企业占比不低于分配名额50%。评选条件则为经市或县区总工会验收合格,在调动职工群众工作积极性,开展互助互济,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改善职工生产、工作和休息环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市总工会明确要求,已被评为市、省、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的单位不参加评选。已被评为市、省、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先进职工小家)的单位不参加评选。今后,凡被推荐为省、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候选单位,必须是“河源市先进职工之家”。

据悉,目前,全市共建立基层工会组织3854 个,涵盖单位7148 家,建会率达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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