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严查5种典型违法收费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通讯员 钟育林 医疗机构自立项目收费合法吗?回答是:违法。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局了解到,我市已发布对全市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公告,强调将对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或销售药品、耗材过程中发生的5 种典型医疗机构违法收费行为予以严查。市民朋友不妨多加留意,在查看医院收费单时就心中有数了。
公告中称,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或销售药品、耗材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违反规定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套用项目和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和耗材的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改革试点公立医院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的行为。
据悉,目前我市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超过 4000 多种,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制定价格,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明码标价,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为保证相关监管工作到位,市发改局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将持续到9 月底。除此之外,我市还将发挥12358 价格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及时查处。市发改局相关人士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明确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 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 万元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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