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鼓励教师提升学历 按规定取得学位给予资助
本报讯 记者 邓宇珊 通讯员 杨金萍 日前,市政府出台了《河源市教师学历提升工作方案(2016—2018 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对符合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给予学费资助5000 元/人;对符合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研究生学历以上或硕士学位以上的,给予学费资助10000元/人。
根据《方案》,到2018 年,我市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均需达70%以上,初中专任教师本科率需达90%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的专业课教师比例要达到15%以上;教育行政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比例需达95%以上。
有哪些方式对教师进行学历提升呢?《方案》指出,鼓励在职教师通过进修、电大、函授、远程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途径提高学历水平。此外,从今年起,我市将严把新招教师学历关,新招专科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新招本科以上学历小学(不含县城)教师不低于招聘人数的70%,市区、县城小学和初中教师必须达到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新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教师不少于招聘人数的15%。
《方案》明确,对于在2018 年前报名参加学历提升且在2021 年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专任教师给予一定学费资助。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教师,给予学费资助5000 元;取得研究生学历以上或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给予学费资助10000 元。同时,《方案》提出,从2017 年起,把全日制研究生纳入教育系统高学历人才引进计划,享受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待遇。
据了解,教师学历提升是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刚性需求,为确保按时完成教师学历提升任务,我市各级教育部门将努力拓宽教师学历提升渠道,通过与高校联合办班、建立函授站和远程教育点,开展自学考试辅导等途径,搭建在职教师学历提升的平台。今年5 月,市教育局已与广州大学、韶关学院签订教师学历提升协议,计划为我市培养一批本科生和研究生,3 年内完成我市教师学历提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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