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火”很可怕
一帮朋友在家聊天,闲得无聊竟然拿出私藏的枪支耍弄,没想到不慎枪支走火,导致一起聊天的朋友胸部中弹重伤不治身亡。昨日,连平警方通报:侦破 “10·22”枪击致人死亡案,对涉案嫌疑人谢某旭已依法刑事拘留。(详见本报10 月 26日A5版)
近年来,枪支走火不慎打伤或者打死自己和别人的事情时有发生。每次听到类似的事情,笔者在惋惜之余,不得不感叹一句:真是猪一样的队友!在我国,枪支是严格管制的,市民持枪本来就是违法的,现在还因为枪支走火而误伤朋友性命,想必谢某旭肯定追悔莫及了。也许是美国大片和警匪片看多了,不少人被电影里人物使用枪支时的炫酷动作和效果所 “迷惑”,不由得想要效仿一下,于是仿真枪、自制猎枪等纷纷出世。尽管立法规定了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但在利益驱使下,一些不法商贩不仅贩卖仿真枪迎合军事收藏迷们的爱好,更对产品的性能“深加工”,使仿真枪与真枪尽量接近。
笔者认为,谢某旭这次的“走火”事件,无疑再次给市民们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不随便收藏、玩耍枪支,既能防“走火”更防“误伤”。
谢素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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