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发放
市民邱昙雯领取市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昨日,市民邱昙雯从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到了编号为“0000001”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是市区颁发的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市正式进入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时代。未来,我市居民可直接申办不动产登记证,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将“下岗”。
《不动产权证书》长这样
昨日上午11 时许,从副市长叶少军手里接过市区首本不动产权证的邱昙雯难掩兴奋,“很开心,感觉自己的房子更有保障了。”
在登记中心里,邱昙雯大方“秀”出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供记者和旁观市民拍照。记者看到,大红色的证书封面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证书中标注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以及权利其他状况说明等多项具体信息,在登记机构处盖有“河源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记者发现,邱昙雯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中的权利类型上明确写着:“国有土地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这两项,也就是说,这本证书取代了之前由国土部门和房屋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达到了两证合一。
邱昙雯告诉记者,她去年在市区购买了一套新房,没想到今年上班第一天就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以前办证要跑多个部门,现在房产证、土地证二合一,跑一个部门就可以了,老百姓更加方便了。”
原有旧证仍然有效
据了解,我市于去年9 月28 日完成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和职能整合,11 月4 日,市不动产登记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承担市区(含源城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包括土地登记、房屋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根据我市公布的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自2016 年1 月4 日起,我市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原则上停止发放,原已颁发的《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证书与证明继续有效。
“我们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不强制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今后在办理抵押登记、变更登记等业务时,再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赖庆树介绍,目前手上持有房产证的人士,只要不发生新的交易或更名等业务,旧的房产证或土地证等不动产产权证书不必更换,将持续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有专属“身份证号”
不动产权证与原来的房产证等不动产权属证书有什么不同?记者发现,新的《不动产权证书》除了增加了镭射标签外,最大的不同就是增加了28 位字母数字混编的不动产单元号。据悉,28 位的不动产单元号相当于产权证书的“身份证号码”,是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码”,可作为不动产的产讯索引号。
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信息,《不动产权证书》还增加了使用期限、取得价格和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信息更加透明。
《不动产权证书》该如何办理?据悉,我市的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国土局窗口,房地产交易转移则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窗口受理。今后,市民买卖房产,或者申请不动产权利变更,就可以前往指定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领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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