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审议 首部地方性法规
本报讯 记者 谢素婵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对《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提出要加码提速、加快进程,力争在今年底前获省批准出台这部实体法。
据悉,《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是我市正在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法,7 月14 日,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法制委审议通过。根据《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规定,审议新制定地方性法规案一般实行三审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是第一次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首次审议侧重于对法规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议,重点审查法规草案调整对象是否符合地方立法权限、制度设计是否符合上位法规定、关键条款是否兼顾重点与一般、处罚是否适当等方面内容。会议认为,制定《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非常有必要,该项立法精准且契合实际,具有河源特色,建议要注重保护与利用相结合,进一步细化完善,以更加严肃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做好我市首部实体法立法工作。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6 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分配使用及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凌金文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并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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