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凌敏 通讯员 廖明哲 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局获悉,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有调整。调整方案分为两类,一类是市区工商业用气最高限价由原来的5.27 元/立方米降为4.9 元/立方米;第二类是公用性质用气价格由原来的4.57 元/立方米降为4.47元/立方米。
据了解,调整后的非居民用天然气用气销售价格从2017 年10 月1 日(用气量、售气量)起执行,对原已经购买天然气的价格差额不予退补。此次调价只涉及到非居民用天然气用气价格,市区居民、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用气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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