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新规出台 家长点赞老师头痛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中小学校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意见》一出,受到广大家长的热烈响应,家长们希望小孩放学后的托管问题能交回学校解决。学校和教师则认同《意见》出台的重要性,但同时也提出了在人力、硬件设施、资金保障等方面学校将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挑战。
新规虽好但要兼顾多方利益
小学4 点多就放学,而家长一般都要5点半以后才能下班。那么,5 点半才下班的家长要怎样才能接到4 点多就放学的小孩?办法无非有两个,要么拜托长辈、邻居等人帮忙接小孩回家,要么就是家长“逃班”去接小孩。如今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小学校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这就大大减轻了家长的负担。
这一做法自然赢得广大家长的支持,但相对应的,学校的压力就大了。教师每天的教学任务本来就重。如果再额外加班而延迟下班,任课教师就直接变成学生的“贴身保姆”了。因此,在新规出台之际,笔者建议还是要加大政府的补贴力度,同时,安排任务较轻的科任教师负责课后服务工作。只有兼顾了多方利益,才能让新政策推行得更加顺利。
刘 曦
家长不要轻易撒手
“孩子放了学,家长没下班”的现实存在,让“接孩子”成了很多家长的难题。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把这一难题交给了 “抓好课后服务”,抛给了学校。殊不知,这实际上是增加了学校的负担和老师们的工作量。因此,不是所有的学校都有热情和动力来 “抓好课后服务”。
其实,在“接孩子”这一难题上,河源已有成功的经验:一些社区成立了“4 点半学校”,利用社区图书室、文化活动室等现有场地资源,开辟满足“4 点半学校”功能需求的活动场所,而且是无偿提供。其实,一些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成立“4 点半学校”,甚至可安排专人到学校代家长“接孩子”。这样,不但能让家长放心,更能融洽单位与员工的关系。
在“接孩子”问题上,家长也不能轻易撒手。比如,住同一小区且孩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的家长们可以轮流接送、照顾孩子。这样的话,一位家长可能一个星期只需接送一次,也能和睦邻里,让孩子间有共同学习的机会。
郑婷影
让课后服务新政叫好又叫座
课后服务新规的出台,彰显了政府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也是对民生问题的关切和正面回应。近年来,为给中小学生减负,许多学校缩短了学生的在校学习时间,放学后孩子的看护就成了问题,因此也催生了不少商业托管和“黑托管”。不少家长在“解放”的同时,又有了对托管安全问题的担忧,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课后服务新规的出台,让不少家长拍手“叫好”,但也引发了不少学校和老师的焦虑。如何让新规叫好又叫座,笔者认为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把新规切实执行到位。首先,政府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学校和教师开展课后服务的适当补助;其次,学校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要到位,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防止把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真正给孩子减负。此外,学校还可与家长协商,适当收取一些费用,减轻学校的负担,才能有效解决“4点半” 放学问题。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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