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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垃圾产生”买单到底难不难?

据《广州日报》报道:近日,《广 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 案)》提请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 委会第九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 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进一步明确 了垃圾分类的个人责任,提出按照 “多产生多付费”等多项原则进行 收费,同时以积分入户、物质奖励 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市民开展 垃圾减量和分类。

“乱扔垃圾”“垃圾围城”早不 是什么新鲜话题,但是垃圾费用的 管理和收取却备受争议,比如按户 收取固定的垃圾费,人多人少,垃 圾倒多倒少收费都一样,因而使垃 圾量的产生无约束。大家过惯了 随手一扔成垃圾、垃圾一满随手丢 的意识。而争执点就在于,如果这 笔固定的垃圾费用偏高或者超出 一家几口人的数量,那确实有些不 公平。

多年来,广州在垃圾分类处理 上想方设法,尽管不少渠道行不 通,却仍然没有放弃努力。付费杠 杆可能是解决“垃圾围城”最科学 的路径之一。也就是说,如果市民 不想多掏垃圾处理费,只有改变观 念少产生垃圾。

其实,在国外早已有采用垃圾 计量收费制的例子,即按容器收 费、按质量收费、按垃圾袋(券)收 费等。广州一旦真的实施这一举 措,对居民而言是一种自觉性的考 验。大家会不会为了少掏垃圾处 理费而形成良好的环保意识?同 时,对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来说, 在推行这种措施时就是考虑如何 有效地防止居民既产生大量垃圾 又不愿意多掏钱。

垃圾处理按照“多产生多付 费”的办法体现了公平公正,与“谁 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有些异曲同 工。笔者认为,在这个环保意识并 不是很强的时代,一个城市实施垃 圾计量收费,即便需要投入更多的 人力、财力等监督成本,都是有必 要去实行的。“谁使用谁付费、多使 用多付费”的公共事业收费原则实 施起来必定会遭遇重重困难,国家 及有关部门也要在垃圾回收计量 付费的难题上多下功夫,这体现的 不仅仅是一座城市综合管理的进 步,更能通过措施规范居民的环保 习惯和意识,是一种社会文明进步 的体现。

吴奕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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