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江水库水质 保持Ⅰ类标准
本报讯 记者 刘曦 日前,省环保厅公布广东省 2016 年12 月地级以上城市、第四季度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其中我市新丰江水库水质持续全年保持Ⅰ类标准。
报告显示,全省21 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共有 80 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除深圳市铜锣径水库因工程改造未进行水质监测外,列入监测范围的 79 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中,达到Ⅰ类标准的有3 个,其中,我市新丰江水库自去年逐月公布监测结果以来,均保持Ⅰ类水。
此外,报告还公示了广东省2016年第四季度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列入监测的全省61 个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与2 个经济技术开发区的79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除肇庆市怀集县的绥江怀集县城区饮用水源不达标外,其余78 个均达标。其中,我市和平县和平河(丰道水厂)、连平县鹤湖水河、龙川县水坑河和东江河、紫金县响水水库均达到Ⅱ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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