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我市启动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实行最严环保制度提升水环境质量
本报讯 记者 刘曦 通讯员 黄佑添 张勇波 日前,我市印发《新丰江水 库水质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 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据悉, 我市将以新丰江水库水域和集雨区 为保护对象,以综合整治为手段,实 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巩固改善新丰江 水库水环境质量,努力实现新丰江水 库水质保护“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明 显提升、三年基本实现目标”。
三年实现16 条入库支流全面达标
《计划》提出了本次行动的目 标,分为库内水质保护目标和入库 支流水质保护目标。其中,库内水 质保护目标是新丰江水库一级水 源保护区水质保持地表水Ⅰ类标 准;2020 年底前,二级水源保护区 水质评价指标稳定达到地表水Ⅱ 类标准;水域水面无垃圾、水浮莲 等漂浮物。
而入库支流水质保护目标则 是要求在2020 年底前,实现新丰江 16 条主要入库支流水质全面达 标。其中:新丰水、大席水、连平 水、忠信河、骆湖水、灯塔河、船塘 河、大湖水、崧头河、高陂水、林石 河、恶马坑、上莞河共13 条入库支 流16 个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 南坑溪(东源段、连平段)、小水河 (连平段)、大寨水共3 条入库支流 4 个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主 要入库支流水面无垃圾、水浮莲等 漂浮物。
全面清理不达标排污口
我市将开展入库支流水环境 综合整治,强化村镇生活污染治 理,加强农村农业污染防治,建立 水浮莲清理打捞长效机制,加强库 内养殖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污染防 治,开展矿产开采整治,清理整顿 环湖餐饮场所,加快推进桉树林改 造,严格控制水库移民回流,严格 环境执法监管。
在开展入库支流水环境综 合整治中,我市将加强入库河流 排污口排查,全面清理非法设 置、设置不合理、经整治后仍无 法达标排放的排污口,保留的排 污口设置规范化标识牌,实施清 单管理。在水浮莲清理打捞中, 我市将投资约4200 万元,于明年 4 月底前建成新丰江水库拦漂二 期工程。
在矿产整治中,我市将推进 南坑溪、恶马坑流域源头铁帽山 矿区闭坑生态修复工程,并于明 年12 月前完成;在桉树林改造 中,我市将停止对现有桉树林施 肥施药,在今年底前完成新丰江 周边一公里范围内3.58 万亩桉树 林改造。
专项整治集雨区水污染企业
《计划》要求,加强对排污单 位的排放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应 按要求安装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 设施;进一步完善重点污染源环 境信用评价制度,对超标和超总 量排放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 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 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 企业一律停业、关闭。
同时,要实施重点环境问题 和重点污染源挂牌督办制度,每 年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对集 雨区水污染企业进行整治。重 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 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 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对 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 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 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 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据《广东省 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等相关 文件,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 严格落实赔偿制度;对违反国家 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 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 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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