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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工作滞后或被约谈问责

定期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工作滞后或被约谈问责

本报讯 记者 刘曦 通讯员 黄佑添 张勇波 29 日,记者从市普查办获悉, 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列入今 年我市环保责任考核,对未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或工 作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将在 今年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 中给予扣分;市普查办将定 期开展督查工作,对因工作 严重滞后导致拖全市后腿 的县区(管委会),将视情况 建议市政府采取通报批评、 约谈、问责等措施。

污染源普查是突出以 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摸清 当前不同行业、领域污染源 总体分布和排放基本情况 及动态变化信息,建立完善 全国统一的污染源数据信 息管理系统,着眼于长远的 重大决策。据悉,截至5 月 25 日,我市已完成工业源 底册10141 家,农业源底 册866家,入河排污口底册 99 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 施50 个,各县区已完成生 活源锅炉清查,合计已招聘 两员144人,已完成工业源 清查1358 家(均为日常管 理掌握情况企业),已完成 农业源清查25家。

市普查办要求,各县区 要建立保障机制、加强宣传 动员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 点落实各阶段普查任务。5 月底前完成生活源锅炉清 查结果汇总,完成所有入目 标环境水体的入河(海)排 污口清查,以及规模以上市 政入河(海)排污口枯水期 的补充监测;6月20日前完 成对全部5 类普查对象的 清查工作;7 月进行清查检 查验收;7月20日前完成手 持移动终端采购、配置和使 用;9 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 市政入河(海)排污口丰水 期的补充监测;8月至11月 全面实施入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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