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关闭一非法养猪场 从严从实从速清理违法违规养殖场
本报讯 记者 刘曦 连日来,我市积极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环保督察整改。近日,我市迅速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一起非法养猪场案件,对涉案养猪场进行了关闭。
据悉,6月10日,我市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5批交办案件,反映和平县长塘镇黄沙村黄竹坑养猪场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接到案件后,长塘镇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涉案养猪场开展调查。经调查,涉案养猪场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有猪舍2栋,目前存栏肉猪106头,母猪19头,猪仔108头。涉案养猪场至目前为止没有办理环保手续。
6月11日,长塘镇对涉案养猪场户主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6月15日前自行搬迁、关闭该养猪场,户主本人亦写下承诺书,承诺愿意在本月15日前搬迁、关闭其养猪场。6月14日,长塘镇交办案件落实组到涉案养猪场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确认该养猪场已完成了搬迁、关闭的整改要求。
记者在涉案养猪场现场看到,生猪已全部清理完毕,猪场猪栏正在拆除中。长塘镇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镇将加强对该养猪场的日常监管,确保整治效果,防止死灰复燃,并继续做好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工作,从严从实从速清理违法违规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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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
本报讯记者刘曦前日,副市长叶少军率队到和平县、连平县检查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情况以及开展固体废物“三个一”专项走访工作。
检查中,叶少军指出,要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处置监管工作,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生活垃圾现象,并加强生活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叶少军要求,各县区一定要站在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全局高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坚决有力的措施,迅速开展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切实做到全覆盖、细排查、无遗漏,并按技术要求和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整改要求完成整治工作。
根据《河源市镇级简易填埋场整改工作方案》,2017年—2019年,我市要全面完成76个镇级简易填埋场整改工作,确保通过中央环保督察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验收,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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