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 切实维护我市良好生态环境
本报讯 记者 刘曦 连日来,我市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相关工作,从严从实从速把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到位,着力解决我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市良好生态环境。
河源惠州联查跨界红砖厂
日前,河源与惠州联合查处一家红砖厂,已采取切断电源措施。
据悉,16日,源城区收到第十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据群众反映,博罗县石坝镇冷水坑村砖厂位于惠州博罗县石坝镇冷水坑村上栋小组(河源源城区埔前镇与博罗县石坝镇交界处),注册地在河源,并且该砖厂有生产设备及少量现成红砖,存在生产可能。
源城区接办后,组织环保、国土、公安、工商等部门及当地镇政府与博罗县石坝镇相关工作人员,到埔前镇赤岭村与石坝镇冷水坑村交界处“砖厂”开展联合执法。经现场确认,该砖厂注册地不在源城区,于2015年11月25日注册于博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博罗县冷水坑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博罗县石坝镇冷水坑村村民邓某)。经两地协商,由源城区先对该砖厂采取切断电源措施,防止恢复生产,再由石坝镇组织力量进行清拆。目前,石坝镇正对该砖厂作进一步处理。
查处一起矿业污染案件
近日,市环保部门迅速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一起企业噪音扰民案件,目前企业已经整改到位。
据悉,7日,我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批交办案件,反映龙川县海峰矿业有限公司(位于佗城镇胜利村)存在噪声污染,尤其是16台水磨机和4台大型铲车作业发出的噪音,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8日,龙川县环保局派出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理,经核实,发现海峰矿业相关噪音污染防治设施相对简陋,举报部分属实,工作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
11日,龙川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进一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围蔽、遮挡等举措,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未取得投诉者的允许,在晚上10时到翌日6时不得生产。目前海峰矿业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在厂区靠近居民一侧建设了隔音墙,同时对厂区进行围蔽,在相关生产车间的一侧安装了隔音挡板,并按要求在晚上10时到翌日6时停止生产,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截至14日,此案件已经办结。
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近日,市环保部门迅速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一起矿业污染案件。
7日,我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三批案件,反映紫金县天高矿业有限公司和挂靠天高公司的采石场污染严重,晚上废气、噪声扰民,废石渣排入河道,农田不能耕种。接到交办案件前,紫金县环保部门曾接到过群众反映紫金天欧矿业有限公司废石综合利用项目废气、噪音扰民问题,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停止生产。接到交办案件后,紫金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天高矿业有限公司和挂靠天高公司的采石场实际为河源市紫金天欧矿业有限公司废石综合利用项目。现场发现该项目仍在停产整改中,未发现废石、废渣排入河里情况。
目前,紫金县政府要求该公司加强国土资源监管,防止非法采矿行为的发生;加强环境监管,督促该公司落实废石综合利用项目,落实建设期环境管理,确保废气和噪音达标排放,杜绝扰民,在“三同时”未落实、验收合格前,严禁该公司投入生产;加强河道巡查,防止废渣排入河道。
广东天高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当前企业正根据环境评价的要求,对环保设施进行设置安装处理,现在正在加装密闭的隔音板和降尘的喷淋管,也购置了喷雾炮和收集池的防渗处理,将等环保设施经过验收以后再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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