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新区召开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大会
江东新区召开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大会
力争让4 个省定贫困村变整洁村
本报讯 记者 杨容 通讯员 陈远扬 23日,江东新区召开创建社会 主义新农村工作大会,进一步加快 全域推进新区新农村建设步伐,研 究和部署今年的新农村建设工作。 会议印发了《江东新区省定贫困村 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区级财 政资金奖补和使用监督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江东新区创建社 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房屋外 立面改造奖补方案(讨论稿)》,切 实加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管 理。会议提出,力争今年内把4 个 省定贫困村创建成为整洁村。
年底前100%完成“三清三拆”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江东新 区4 个省定贫困村合计共清理村巷 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 8262 吨,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 草杂物、积存垃圾7222 吨,清理沟 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 9908 吨;拆除危、旧、弃房2083 间, 拆除面积达到89470 平方米;拆除 乱搭乱建、违章建筑263 处,面积达 到9690 平方米,村容村貌整治正在 加快推进中。
会议提出,新农村创建要按照 整洁村创建阶段(2017—2018 年)、 示范村创建阶段(2019—2020 年)、 示范村巩固阶段(2021—2025年)三 个阶段分步推进。今年新区新农村 建设的重点是完成4 个省定贫困村 村道硬化、集中供水、雨污分流、垃 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消除脏乱 差现象,健全长效保洁管护机制,实 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宜居,所有自 然村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整 治标准。确保年底前100%完成“三 清三拆”工作任务,力争年内4 个省 定贫困村创建成为整洁村,为下一 步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示范村建设资金管理
会议提出,新区将设立新农村 示范村建设资金专户,由新区发展 财政局和新区新农村建设指挥部共 同监管;加强检查,严肃工作纪律, 实行全流程监管,切实做到节约实 用、专款专用;要建立新农村建设资 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公告公 示制度,镇村可通过基层公共服务 平台和张榜公告公示等方式方便村 民对相关信息进行监督。
会议印发了《江东新区省定贫 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 区级财政资金奖补和使用监督实 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 区级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和效果。 根据该意见稿,新农村示范村区级 奖补资金一定3 年,时间从2018 至 2020 年。2020 年底前通过达标的, 区财政按每村10 万元标准安排; 2020 年(不含2020 年)以后年度达 标的,区财政不予奖补。该奖补资 金专项用于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 建设及合理管护支出。
奖补政策助力新农村建设
会议还下发了《江东新区创建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房屋 外立面改造奖补方案(讨论稿)》, 对开展房屋外立面改造项目进行 奖补。旨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 撬动作用,调动社会资本在新区投 资建设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 积极性,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按照奖补方案,房屋外立面改 造(统一风格)奖补项目在审批后, 预付项目资金总额的20%作为项目 启动资金给镇级财政。项目完工并 通过验收审核,再拨付剩余奖补资 金。剩余奖补资金按照时间节点进 行分级,比如,今年8月份完成的,奖 励改造费用的90%;9 月份完成的, 奖励改造费用的80%;10 月份完成 的,奖励改造费用的65%;11月份完 成的,奖励改造费用的45%。
此外,对按照设计方案审核实 施且验收完成的房屋外立面改造、 统一率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统 一风格的村,分类给予村集体奖 励。今年8 月份完成的,奖励10 万 元;今年9月份完成的,奖励8万元; 今年10月份完成的,奖励6万元;今 年11月份完成的,奖励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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