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通报3起违规收受 “红包”礼金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大力纠正“四风”,狠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歪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日前,和平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近年来查处的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的3起典型案例,以警示党员领导干部。
2010年至2012年,和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陈仕泽,在组织实施和平县农村改厕项目过程中,将农村改厕项目指标安排给和平县部分行政村,并在事后收受部分实施农厕改造项目的行政村干部贿送的现金、财物共计人民币10.6万元。2017年5月8日,和平县人民法院以陈仕泽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00元。中共和平县纪委给予陈仕泽开除党籍处分,县监察局给予陈仕泽开除公职处分。除此之外,和平还通报了彭寨镇二六村两名村干部倒在“农房改造”上的案例。
和平县纪委监委强调,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以上3起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抵制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一律以“零容忍”态度严查重处,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形成有力警示和震慑,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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