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良好驾驶习惯任重道远
从7月15日起,我市正式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同时,对不符合标准的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限期退出。为此,交警部门在市区设置了3个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服务点。截至今日,该项工作已经正式开展了5天,笔者在市区服务点看到,前来登记的车主络绎不绝。
根据4月15日正式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千米/小时、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千克、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等标准,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按照这个标准来看,如今我市道路上行使的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都是不合规的。这类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称为电摩,需要参照机动车管理去上牌照、考驾照。
电动自行车对于每个城市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城市元素,它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随着国家对节能环保的大力提倡,电动自行车出现在城市道路上也越来越多。但是电动自行车的问题也尤为突出,比如乱停乱放、闯红灯、乱加塞、随意掉头、载人不戴头盔等等。无牌无照的电动自行车大军就像徘徊在城市道路上的“幽灵”,严重挑战城市秩序。无疑,新国标的实施以及全国各地开启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可谓是一股春风吹进了百姓的心头,受到了绝大部分群众的肯定与支持。
电动自行车上牌,意味着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动真格”了。新政策的实施以及后续的严格执法,将电动自行车驾驶行为切实纳入了交通安全法规管理范围内,是从“处罚”的角度倒逼人们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城市道路安全。但交通安全法规实施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什么每年仍有那么多鲜活的生命瞬间消失在滚滚车轮之下?这个问题需要深入思考。
交通法规的执行,依赖于人们对它的认同、信仰和自觉遵守,这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笔者认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是必行之举,但良好交通秩序的形成,更需要人们培养良好的驾驶习惯。交通安全意识作为现代人必备的基本素质,不能只靠交警部门通过执法来管教,更不能用严管重罚来培养,关键在于个人养成。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命,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遵守交通法规应该像每天都要刷牙洗脸一样,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个好习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是当前最行之有效的方法,我们不能一味追求短时间的成效,更应该在长期教育上投入精力。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时,要充分利用学校、社会的教学资源,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将交通安全意识灌输给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持之以恒,打一场旷日持久的交通安全教育“攻坚战”,让学习交通法规成为交通参与者的基本需求、行为习惯。
(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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