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惩罚,着实太残酷!
据《湖南都市报》报道,今年9月底,长沙某养生馆SPA组的杨女士,因当月业绩未达公司制定标准,被惩罚生吃朝天椒及苦瓜。连吃4根朝天椒后,杨女士胃部出现不适,并当场晕倒,送医诊断为“浅表性胃炎”。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在家休养期间,公司还将她踢出了工作群,店内的工牌、工号也被撤换。企业负责人声称惩罚制度是征得所有员工认可的。
如此惩罚确实太“辣”
公司员工考核业绩不达标,作为企业管理可以进行教育批评,甚至扣除奖金都可以,但是诸如这种罚吃辣椒、吃苦瓜,甚至一些企业惩罚员工生吃鸡蛋等等做法,实在让人摸不着脑袋。这与变相的“体罚”有何区别?
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激励员工拓展业务无可厚非,但是却私底下关着门干着违反劳动法的事情。这几年,类似的奇葩新闻屡见不鲜,除了惩罚生吃东西,还有相互扇耳光、惩罚做俯卧撑等做法。作为企业,要给予员工关怀,要充分尊重劳动者权益,不能通过一些“花式惩罚”追求绩效利益,不管是法律还是伦理道德,都是不被认同的。劳动者有权利拒绝这些惩罚,对于这样的惩罚行为,要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让这些企业得到曝光。
另外,针对杨女士的这个事件,笔者还想说多一句:在湖南,朝天椒它不是这么个吃法!
吴奕镇
生存和尊严不是二选一
湖南这家养生馆以“事先已征得员工同意”为抗辩理由,声称免责,却不知道公司惩罚制度这种“家法”也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需要符合公序良俗。惩罚员工吃辣椒和苦瓜,无疑会对员工身体造成损害,侵犯了员工的健康权益。事实上,相对于强势的公司,处于弱势地位的员工,话语权本就很有限。
饭碗和尊严孰轻孰重?这本不是一道选择题,不能二选一。但是不少企业急功近利,通过制定严苛、过分的制度来惩罚员工,硬生生将员工逼进了“饭碗or尊严”的选择死角。员工要生存,企业要发展,两者应该是平等互利的关系,而不是员工必须低公司一等,甚至在遭遇不平等不公正待遇时也忍气吞声。
湖南这家养生馆的管理方式显然是不明智的。公司要想取得好业绩,最根本的是要从管理着手,以人为本,凝聚员工力量,大家团结一致、拼搏奋斗。而不是想着通过“变态”的惩罚,给员工带来心理上的恐惧,用“鞭子”驱赶着他们去工作。
杨容
是谁给了养生馆侵犯员工权益的傲慢
杨女士业绩不达标被罚生吃辣椒甚至“被离职”事件之所以备受关注,除了杨女士的维权一波三折之外,还有涉事养生馆的傲慢,不禁让人发问有关“规章制度”“强制离职”等做法是否违法?是谁给了养生馆侵犯员工权益的傲慢?
有数据显示,我国劳动争议案件持续上升,在2018年1月1日-2019年4月23日的劳动争议案件中,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等,成为了劳动争议案件主要纠纷类型,其中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占比超过45%。劳资纠纷不断、劳动关系恶化给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带来了重要隐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进一步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同时,更应进一步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劳工权益”意识,加大对侵犯劳动者权益企业的惩治力度。
彭茂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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