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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创业不能仅靠“一股劲”

近日,一则新闻引起了笔者的注意。湖南一位90后创业者在长沙从事水产养殖,已经小有成就。前年,他与老家邵阳市洞口县一个养殖户开始合作养殖基围虾,没想到他们的虾塘在两年内遭到村民哄抢上十次,已损失几十万元。甚至有村干部家属参与其中,虾塘工作人员劝阻时,还与村民发生了冲突。

目前警方已经拘留三名村民,案件还在调查当中。

刘正轩的经历可能是一些在农村创业的人经常要面对的。2019年夏天曾经有媒体报道,河南某地瓜农承包了200亩地种西瓜,到了西瓜成熟的时候,附近的村民成群结伙来偷瓜,被偷的瓜比卖掉的还多。浙江嘉兴也同样发生了“摘瓜”事件,20多个大棚的西瓜几乎被偷光。

在这些案件中,可能每个人哄抢或偷抢的东西价值都不高,几十元或者几百元,但是参与的人多了,物主损失就很惨重,动辄上万元。这对农业创业者来说不是小数目。这样的行为,如果不制止,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如果容忍“小恶”,那么农村创业者将付出高额的成本,他们的积极性也会大受打击,农村发展自然无从谈起。

当下,许多在外工作、创业多年的返乡者、乡贤,看中家乡丰富的农村资源,有了合适契机后便选择回到家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按常理分析,返乡创业带动村民致富,应该会得到乡亲们的认可与支持。但在上述事件中,这位年轻的创业者在经过一番辛苦后,自家池塘里的虾却遭到哄抢。

哄抢他人财物,这是一种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必定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和制裁。村民哄抢的这一行为,不仅仅是一宗单纯的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而是可能会寒了一众在乡村创业的人的心。作为村民,大家应该意识到,有返乡者回去创业,这可能给当地经济带来更多生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创业项目发展得好,当地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也会相应提高,村干部跟村民更应该好好珍惜这样的机会,通过创业者的项目把村里更好的农业资源推介给外界才对,而不是贪图眼前小利益,错失了长远发展的机会。假如这样,今后谁还敢到当地投资兴业?只有创业者的合法利益得到足够的保护,才会有更多人愿意参与农业创业,才能更快地推动乡村振兴。

在外务工或者读书多年,好不容易攒足了创业启动资金,鼓足了勇气投身到农村事业发展中,殊不知却落得这样一个结果,哄抢的竟然还是自己的乡亲们。是谁都会觉得糟心,更别说是一个曾经满怀创业梦想的90后年轻人。

这些年,国家一直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并出台了一些政策。返乡创业成为乡村振兴、集聚农村人才的重要抓手。但实际上,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创业者遇到的困难仍然存在,比如用地问题、贷款政策落地、产业选择等等,都是后期影响的因素。在国家出台政策鼓励返乡创业的同时,当地政府也应该因地制宜,出台一些指导性意见,在创业者与村民中寻找合作共赢、和平相处的机会,比如创业者的创业项目落地后,引导他们聘请符合条件的当地贫困户就业,又或者企业自主积极参加家乡公益建设,这些都能够增进创业者与当地村民的关系,更能够达到双赢,何乐而不为呢?

吴奕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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