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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元旦起调整 ETC用户5%通行费优惠持续

本报讯 记者 吴文婷 河源的车主们注意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部署,从2020年1月1日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正式调整,由过去的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据悉,ETC用户5%的通行费继续优惠,为确保能够及时享受到通行费优惠政策,建议广大车主尽快安装办理ETC。

此次调整,8座和9座客车改为一类车。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标准,客车车型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其中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由原来的二类车调整为一类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均是按轴数与最大允许总质量分为6类车型。

据了解,调整后,高速公路实行分段计费。收费金额精确到“分”,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将由计重收费统一改为按车(轴)型收费。高速公路计费规则改变后,除单独定价的桥梁隧道项目收费金额持平外,大部分路段的客车收费金额相比现行“有升有降”。

此外,我省高速公路将继续严格执行对ETC用户5%的通行费优惠。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关于“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的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规定,相关通行费优惠政策将调整为只对ETC车辆实施优惠,如省、市属国有交通企业试行的货车粤通卡85折优惠政策,将调整为对办理了粤通卡并经过ETC车道实施不停车交费的货车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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