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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我市暂停开展群众性现场祭扫活动

本报讯 记者 杨容 清明节即将到来,群众祭扫活动易形成人员聚集,为防止疫情传播和引发火灾事故,近日,市民政局印发最新通知,明确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市暂停开展群众性现场祭扫活动,对相关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场所(区域)进行封闭式管理。

通知明确,清明节期间全市暂停开展群众性现场祭扫活动,祭扫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此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殡葬服务机构在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以外,原则上暂停跨市接运遗体和开展守灵、告别,暂停举办集体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树葬等人群聚集活动,可延期缴纳墓地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费用。

暂停开展祭扫服务活动,要对相关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场所(区域)进行封闭式管理,并尽可能提供网络祭扫、代祭服务、敬献鲜花和寄心语卡等简约文明的替代性服务,更好地满足亲属悼念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需求。有条件的县区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相关公益祭扫活动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全市各殡仪馆、各经营性公墓单位要配合建设远程祭祀平台,完善服务功能,并配备专门人员为广大市民提供线上祭扫服务。

通知还要求,各县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对公墓、殡仪馆、骨灰楼等祭扫场所特别是民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从源头上消除火灾、坍塌等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祭扫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配备完善消防器具,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严格火源管控,严禁明火、抽烟或者燃放爆竹,慎防因使用酒精消毒引发火灾事故。对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予以查处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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