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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首个示范片区选在上城街道

本报讯 记者 杨容 近日,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出台。该《实施方案》明确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分类标准、分类体系建设等几大主要内容。根据《实施方案》,2020年我市要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中心城区将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实施方案》将实施范围明确为市中心城区,包括源城区、东源县城、江东新区以及市高新区,其他县区可参照执行或另制定方案。城市生活垃圾将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同时对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实行分流管理。

此外,将根据实际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进行细化,制定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

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我市将选择源城区上城街道作为全市首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总体要求,除上城街道外,2020年,源城区其他各镇(街道)至少建成一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到2022年,市中心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县至少有一个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加快分类体系建设是《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了分类投放体系、分类收集体系、分类运输体系、分类处理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等具体内容。《实施方案》提出,要建设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体系,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引导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投放比例;建设科学合理的分类收集体系,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布局,做到标志规范、分布合理、数量充足、环境友好;建设完善匹配的分类运输体系,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全程分类运输,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建立能力充足的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终端处理能力,包括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绿化垃圾处理厂、家庭源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等。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配足配齐密封性好、标注明显的专用收运车辆;建设源头控制的分类减量体系,引导生产企业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推动快递行业绿色发展,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限塑令”执法力度,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推动酒店、宾馆、旅游景点景区等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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