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起市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地址调整 须到新市政务服务中心
本报讯 记者 杨容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直住房公积金业务将于7月6日进驻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业务窗口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据介绍,此次搬迁业务范围包括了市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受理等所有业务。搬迁之后,市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需到新业务窗口,即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大道以北,东华路以西,市税务局东侧)二楼公积金业务专窗办理相关业务。
据了解,2020年7月3日至7月5日为搬迁调试时间。这期间,将暂停办理市直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从7月6日起,在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恢复办理市直住房公积金业务。原位于长安路34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业务窗口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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