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启动专项行动 向非法销售长江渔获物说不
本报讯 记者 刘曦 通讯员 张奕聪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据悉,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聚焦水产制品加工企业、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等,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
五个禁止严打违法行为
据悉,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我市将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强化措施,全力推动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一是对于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要禁止生产企业收购加工,禁止各类市场进货销售,禁止餐饮企业经营食用,禁止电商平台发布信息,禁止一切平台发布广告。二是要加大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餐饮酒店等的日常监督检查、抽检及风险监测频次,督促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来自禁捕流域或来源不明的水产品。三是要严查经营者销售、使用禁捕流域水产品及来源不明原料等问题,加强标签标识管理,水产制品严禁标注“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或以此为噱头进行宣传。对售卖“长江野生鱼”等非法渔获物的行为,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措施,杜绝禁捕流域的水产品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经营。四是要加强餐饮环节监管,重点检查曾经有经营武昌鱼、长江刀鱼等涉渔餐饮单位的水产品进货凭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不得采购、加工来自禁捕流域的水产品。
形成打击治理高压态势
会议要求,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部门合作,加强督导检查,坚决斩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市场销售利益链条;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对监管中发现的虚假宣传、过度营销、虚假违法广告,诱导、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发现非法销售长江渔获物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理,同时追溯来源渠道,通报有关部门一查到底;要通过全方位严格执法,形成打击治理的高压态势,有力震慑非法销售长江渔获物违法分子,遏制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犯罪活动。要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辖区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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