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税务推行“首违不罚”措施 纳税满意度不断提高
本报讯 记者 郑婷影 通讯员 吴璇 近日,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自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来,河源已有450户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措施,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满意度不断提高。
“非常感谢税务部门给了我们一个纠错的机会,这个政策好!不失税法刚度,也有人情味!今后一定按期申报纳税,绝不拖延!”云之彩(河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变更办税人员,工作交接不及时,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原本来到办税服务厅准备接受行政处罚,结果却被告知可享受国家税务总局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出台的“首违不罚”措施而免予行政罚款。
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首违不罚”的实行和推广,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彰显税务机关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监管理念。“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首违不罚’并非‘首违皆不罚’,也不代表税务部门对轻微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违法行为无论轻重,都会被纳入监管视角。企业只有时刻警惕税务风险,合法合规经营,才能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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