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 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本报讯 记者 吴奕镇 近日,市民政局发布《河源市民政局关于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迅速行动,广大社会组织纷纷响应,坚决支持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根据《通知》,我市将开展学习宣传,掀起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热潮,通过网站、公众号、自媒体、短视频等方式,呼吁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导向。
同时要求社会团体秘书长及以上负责人、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理事及以上负责人、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检视自身是否存在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情况。各全市性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等提供便利,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社会组织,民政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向社会公告包括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名单在内的处罚信息,并纳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市民政局还呼吁,要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中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的抵制意识、甄别意识和警惕性,要求党员作出“拒绝非法社会组织”的承诺,拒绝为非法社会组织“代言”或“站台”,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党组织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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