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织牢管理“制度笼子” 拧紧资金“安全阀门”
本报讯 记者 吴奕镇 通讯员 古国龙 日前,《河源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机制已经形成,拧紧了资金存储的“安全阀门”,是市财政局织牢“制度笼子”、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建设“阳光财政”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了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款必须采取竞争方式选择存放银行,通过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银行进行评审。综合评分范围涵盖银行的经营状况、贡献度、保值增值能力、服务水平和综合能力5个方面,按得分排名选择中标银行。
同时,《实施办法》规定存放银行须出具廉政承诺书,详细规定了相关参与方的监管责任。如发现资金存放银行未遵守廉政承诺或在资金存放中存在其他利益输送行为,市财政部门可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对存放银行通报批评、取消存放资格等;如有关人员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违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篇:“最美人民法庭”“最美基层法官”名单出炉 我市一集体一个人入选
下一篇:最后一页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日前,东源县医共体总医院服务号发布惠民信息,为推广中医传统适宜技术,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日,东源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开展免费理疗惠民体验活动,包括中药封包、灸法、拔罐疗法、中医经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