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生儿可参加医保 减少家庭垫付压力 提升群众获得感
本报讯 记者 高雅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6月1日起,孕妈们可以提前为符合办理条件的胎儿宝宝(受理对象为自孕期24周起的孕程婴儿)办理新生儿医保预参保业务。办理成功后,宝宝自出生起便可即时联网报销医疗费用,享受医保待遇。
为让新生儿家长更加便捷办理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市医保局开通了“线上+线下”办理渠道。新生儿家长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按要求上传出生证办理,同时,也可以携带出生证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或镇(街)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据悉,市医保局聚焦办好“出生一件事”,大力推动新生儿参保工作,明确新生儿在我市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不受户籍地或者居住地限制,自出生之日起180天内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实现新生儿医疗费用即时结算,进一步优化我市医保经办服务,方便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没有身份证的初生婴儿能够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打通了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堵点,减少家庭垫付的压力,提升了参保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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