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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纳入河源医保 无需备案无需选点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12月25日,我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医疗保障部门出台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

今年10月11日和11月8日,市医保局先后印发《关于公布我市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和《关于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保障我市参保人享受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医疗待遇。

据介绍,《关于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基金报销比例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标准等内容。

根据《通知》,此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不孕不育辅助生殖类诊疗项目共8个,分别是“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组织、细胞活检”“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单精子注射”等。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按照我市住院标准执行。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万元,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参保人在经卫健部门批准开展辅助生殖技术且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开展“取卵术”等8个不孕不育辅助生殖类诊疗项目治疗时,无需备案,无需选点。

同时,《通知》还优化整合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原实施的24项辅助生殖类项目优化整合为1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确定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府指导价,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总体控制在省基准价下浮8%。

需注意的是,《通知》自2024年11月8日起实施,参保人10月1日后发生的“取卵术”等8个不孕不育辅助生殖类诊疗项目门诊医疗费用未成功联网直接结算的,可凭发票、费用汇总清单、有效身份证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零星)报销。12月14日起,辅助生殖类诊疗项目门诊医疗费用已经实现直接联网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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