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报告是否会相伴终身? 征信征求意见中信用记录保留年限受关注
核心提示
说起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不少钱包中有多张信用卡的市民都会“心慌慌”,市民担忧这些信用污点会相伴终身难以消除。针对这种现象,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了《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信机构不得披露、使用自不良信用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超过7 年的个人犯罪记录。”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到,目前包括电信用户缴费信息、居民水电煤气等缴费信息,都在逐步地被纳入到征信信息当中。
市民应定期对自己的信用情况进行“体检”。
个案 都是不良信用记录惹的祸
市民黄先生办理房贷时领略到了信用记录的作用。“平时自己对银行征信不太注意,今年 7 月到工商银行去办理房贷,银行工作人员却告诉我无法办理。详细询问后得知,这是因为我在第一套房贷出现了连续多次逾期还款现象,虽然后来还清了,但征信记录为不良。银行工作人员说,要想房贷成功的话,需按有关程序找第三方担保。” 黄先生说,“这才让我充分认识到了信用记录的重要性。”
市民 失信行为不能搞一刀切
采访中,不少市民对居民水电煤气缴费将逐步纳入征信范围提出了质疑,认为应该区分失信行为的所属行业及性质,不能一刀切。不同的行业,对失信行为应有不同界定标准。
市民梁芳女士说,水电煤气欠费纳入到征信内容,有些小题大做,如果这样就影响个人诚信,不合理,应区分失信行为是无意还是恶意的。
在市直上班的何先生认为: “水电煤气缴费也讲诚信,这样的诚信未免有维护某个行业或领域的利益之嫌,没及时缴水电款就不诚信,断水断电得不到通知,这又是考量谁的诚信?”
市民李小东认为,不良信用记录保留5 年和7 年的期限比较切合实际。不过,如何界定信用记录中的正常或不良,有关方面应建立一套更为灵活完善更加人性化的不良信用记录保存机制。
银行 不良记录影响放贷业务
记者从银行采访了解到,个人信用记录是一张“经济身份证”,各商业银行在审批信用卡或个贷等业务时,会依据个人征信系统中的信用记录,做出“借” 或“不借”的选择。
工行河源市分行个贷部工作人员说,逾期还款不等于就是不良记录,有时不小心和迟几天还款,银行系统会视此记录是正常,不会出现“不良”的字样。该工作人员还说,如果是恶意透支或连续多月未还款的,则视为不良记录。
据广东发展银行河源分行信贷部吴武晃介绍,只要是在银行办过卡、贷过款,都会自动在系统中生成一份属于自己的“信用报告”,不良信用记录者将影响其个贷等业务。生活中,市民因不良信用记录在办理银行业务时被 “掐脖子”的例子屡见不鲜。
同时,银行方面认为,目前,明确不良信用记录保留年限,还只是在征求意见。如果此项内容定下来,就意味着市民不用担忧自己不慎产生的信用污点会相伴终身。本报记者 张紫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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