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工程建设领域问题进入排查阶段 欢迎社会公众举报
本报讯(记者 谢素德)记者昨天获悉,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进入第二阶段,从现在起到明年2 月底之前,将进行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的排查工作。
据了解,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2008 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市和各县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本地区负责建设的项目开展排查。其中,县级对总投资额在500 万元以上、市级对总投资额在1000 万元以上及政府采购100 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排查; 市有关部门和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对国有企业总投资额在5000 万元以上, 本部门(含直属单位)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和市属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对于其他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 万元以上的,由项目主管单位进行排查。
排查期间将对违规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处理,严肃查处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行为。
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解决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出让以谋取私利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突出问题,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公布了举报电话12388 或 0762—3325767, 传真0762— 3337377,举报信件可邮寄至河源市政府大院一号楼411 房。社会公众除进行举报外,亦可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好的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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