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再生资源行业号脉开方 相关部门与行业代表对话,就管理机制展开讨论
今后,国道50 米内、铁路200 米内将不允许设立再生资源经营点。
“没证的如何办证?”“工商等执照扣在供销社里合不合理?”“市区能否建设废品收购集散场所?”
近日,一场规模较大的河源市再生资源行业管理与发展研讨会在市区召开,经信、公安、工商、环保、规划等部门和行业代表就行业存在的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
与会人员认为,研讨会的召开,加强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沟通,对推动文明执法,构建和谐的经营环境有着很大的帮助作用。
过渡期应该长一点
“要求几天内搬迁不大合理。” 205 国道一经营户称,上月收到通知,要求在2 天内搬离几乎做不到。该经营户称,在几天内难以找到门店,还有就是搬迁所产生的房租违约金、孩子的上学等都是不小的问题。因此,希望政府能设立一个过渡期,一下子关门会影响整个家庭的生活稳定,“政府的政策和管理应该更加人性化一点。”
对此,经信部门的相关人答复表示,将会研究反映的实际情况,向相关领导反映,尽量减少对经营户造成的不良的生活影响。
供销社没权扣工商执照
“在整治期间,一些证照齐全的经营户,因为经营环境不整洁,证件被扣押在供销社里,现在环境搞好了,证件迟迟都拿不回。”在研讨会上,一经营户气愤地说道。
对此,市工商局的一个姓李的科长答复称,工商执照,只有工商部门才有权扣押,除此,任何部门扣押都是不允许的,工商执照的吊销要经过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因此,经营户应尽快完善手续,选好经营场所,对于今后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将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取缔。
前天下午,记者前往源城区埔前镇供销社采访,一位姓谢的主任告诉记者,之前确实有不少经营户的执照在供销社手里,后来陆续给回经营户,目前有两户经营户的证照还在供销部门的手里,这一两天会派人送回给经营户。
再生资源回收究竟谁管?
据市再生资源协会反映,近一两个月,一些人员利用整治的名义,到回收站告知经营者到供销社办证,称经营者现有证照是没用的。希望查清并纠正这种严重违法违规和违反市场经济体制的行为。
对此,经信部门称,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明确经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没有行政管理职能或与自身经营有利益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不能参与管理,以免影响公平经营平台。经信部门将纠正阻碍和违反市场经济体制的行为,建立具有执法权和熟业务的队伍依法行政,推进规范管理效果。
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些经营户称,一些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点凭“有关系”,整治期刚过,又开始经营,盼望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尽快制定我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仅是为了“双创”而整治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秩序,更重要的是通过“双创”来提高城市品质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政府应加大对回收利用率高、解决就业多等社会效益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集散市场的用地和税收给予优惠。同时,鼓励连锁经营,培育龙头企业,带动片区行业发展,合理规划网点,形成再生资源产业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本报记者 黄仕忠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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