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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我市内外兼治图谋治愈“顽疾”

一非法矿点被炸毁,非法矿主和幕后“保护伞”将成为打击重点 

     作为广东省矿产资源大市,矿业经济对我市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然而,多年来,虽然政府三令五申,部门屡出重拳,非法采矿现象仍屡禁不止,屡打不绝,不仅造成资源大量流失,也极大破坏了地方生态。

      从本月开始,一场为期8个月的打击非法采矿集中行动拉开了帷幕。我市还出台了相关督查督办和考核办法。记者了解到,在这一系列整治非法采矿的“组合拳”中,非法矿主和其“保护伞”成为重点打击对象。

      打“蛇”七寸和内外兼治,有望成为治愈非法采矿“顽疾”的一剂良方。

 

探因 部分地方“打非”如“蜻蜓点水”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查处非法采矿点127 个,抓捕开采者65 人,其中刑事拘留50 人,有效遏制了各类非法采矿活动的势头。然而,非法采矿行为仍时有发生,屡禁不止。

      除了高利润让非法矿主铤而走险之外,这一“顽疾”的关键还在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失之于查,甚至为非法矿主充当“保护伞”。

      “一些地方对打击非法采矿不敢碰硬,力度不大,选一两个点随便整治,蜻蜓点水,走过场。”在8 月23 日的一次相关会议上,副市长李扬达说,个别干部在认识上有偏差,认为非法采矿只要不出事、不被曝光就行。市长彭建文也指出,一些地方在对待非法采矿问题上,旗帜不鲜明,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特别是一些公职人员和村干部甚至与非法违法采矿者有利益牵连,为其充当后台和 “保护伞”。

      从以前的整治行动来看,抓不到幕后老板、没有斩断利益链和深挖“保护伞”,使得非法采矿行为日益猖獗。

      “抓捕的大部分是挖矿工人,矿主和真正的老板无踪影;而有的县区,抓到的大部分是负责管理的工作人员,矿主、幕后老板较少,没有真正起到打击效果。”李扬达指出,一些整治行动没有深查非法采矿者,特别是对幕后“保护伞”的查处力度不够,难以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对外 重打非法矿主和“保护伞”

      从今年8 月起至明年3 月,我市将开展一次多部门联动的打击非法采矿集中行动。

      整治范围的重点是非法采矿高发地区;各县区所在镇与城市周边国道、高速公路、省道可视范围内的地区;整治矿种主要包括稀土、陶瓷土、石英矿、萤石矿、铁矿、煤矿、钨矿等。

      行动将重点打击无证采矿、以采代探、持过期失效证照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人员;长期性、专业化、规模化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分子,特别是盗采、加工、销售“一条龙”作业团伙及其“保护伞”。

      “突出重点打击‘保护伞’,铲除其背后的‘利益链’,让非法采矿点的‘后台’彻底‘倒台’。”彭建文说,打击重点要放在打击非法矿主上,“擒贼要擒王,打蛇要打七寸。”

 

对内 “打非”不力者将逐级问责

      据了解,打击非法采矿的工作成效将采取量化评分方式,纳入到各县区年终考核,与评先奖惩挂钩。

      另外,我市规定,对发生非法采矿行为5 天内未发现或发现后不及时制止并报告的;乡镇政府接到非法采矿的报告后3 天内不及时组织整治,造成非法采矿后果严重或虽进行了整治,但达不到整治标准的;对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不力的县区,都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施逐级问责。

      彭建文强调,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决不容许有案不查、压案不查、行动迟缓、打击不力的行为,决不容许包庇、纵容非法采矿行为,决不容许为非法采矿者说情开脱,决不容许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部充当非法采矿行为“保护伞”或阻碍公正执法,一经查实,务必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市纪委和市检查部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对党政干部参与非法采矿或充当“保护伞”的,将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本报记者 蒋安春 吴志坚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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