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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需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并按规定进行封闭作业

一辆大货车运输不符合规定被整治。(资料图片)本报记者 陈仕平 摄

      6 月开始,市政府将对市区建筑垃圾开展集中整治清理行动。近日,我市颁布《河源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要求今后市区凡是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均需有准运证,并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按规定进行封闭作业。

      谁生产谁承担处置责任

      《办法》对市区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进行了详细规定,指出建筑垃圾处置坚持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据了解,我市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不能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当交由建筑垃圾固定消纳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设施工单位或建筑垃圾运输单位(个人)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应当向市城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并实行一车一证和一次使用制度,且不得转借、买卖。

      同时,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应取得由市城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运营。

      严禁“泥车”上路

      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洁,避免“泥车”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办法》要求运输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做到按指定地点装载和消纳;装载适量(不准超过车箱冒尖),覆盖严密,不撒漏、扬尘;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驶离装载和消纳现场时清扫车身,冲洗车轮,不准带泥上路。如违反以上规定,均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办法》还鼓励市民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者,市城管部门将予以适当形式的奖励。

      生活垃圾不得混入建筑垃圾

      《办法》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单位和个人因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或者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措施,在12 小时内委托他人或者自行运输。临街(路)单位、门店装修垃圾确需占用城市道路进行临时堆放的,由市城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施工时应采取围挡措施并在12 小时内清理。

      已规划两个消纳场所

      市城管局环卫科科长古伟辉说,近年来市区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处理工作尚未纳入正常管理,导致建筑垃圾撒漏、乱堆乱放现象经常发生,“特别是一些小街小巷的建筑垃圾,难以找到堆放人,只能由环卫部门自己清运。”他认为,《办法》的实施,标志着今后市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将遵循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对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已有法可依。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已规划了两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其中一处位于万绿湖大道旁,共有7 万多平方米,预计可使用一年左右;另一处位于源南镇榄坝村。”古伟辉说,城管部门已在这两处消纳场所的沿线设置了相关指示牌,引导运输车辆以就近为原则、按路线将建筑垃圾运到指定地点处理。

      此外,市城管部门还将印刷一批宣传小册子发放给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加强对相关法规的宣传。

      本报记者 蒋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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