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治水”时间表
本报讯(记者 张涛)昨日上午,我市公布了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时间表”,计划到2015 年,我市 50 条主要河流水质要消灭Ⅳ类水,全部达到Ⅲ类水;至2016 年底,东江集雨面积大于100 平方公里的支流及主要河流水质常年保持在地表水Ⅲ类标准以上,全市主要河流水面基本无垃圾、水浮莲等漂浮物。
这次纳入整治范围的以东江集雨面积大于100 平方公里的支流以及对东江水质影响较大的支流50 条河流为考核监测对象,Ⅳ类以下包括Ⅳ类的支流有15 条(段),其中Ⅴ类或劣Ⅴ类的就有10 条(段)。2013 年、2014 年为我市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时期,市政府每年对每条Ⅳ类水质的河流拨付30 万元专项整治资金,对每条Ⅴ类或劣Ⅴ类水质的河流拨付50 万元专项整治资金,重点用于河流流域的农业面源污染、乡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矿山采选项目、沿岸餐饮场所及桉树种植等治理。
在昨日上午召开的全市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市委书记何忠友说, “治”水要早,早抓早主动,不要等到火烧眉毛才想到治理环境。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涉及领域和范围很广的庞大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由于水环境是一个开放、动态的系统,因此其整治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更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长期坚持不懈,不断推进。为此,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严格按照“谁污染、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共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
市长彭建文主持会议并作了讲话。他指出,就河源来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如果经济发展了,环境被破坏了,那是得不偿失的;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负总责,对治水投入统筹安排,做到人员、资金、措施三到位;要保持政令畅通,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职能部门工作作风得到切实转变。
副市长谢春森在会上对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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