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员屡吃闭门羹 呼吁企业多配合
本报讯(记者 吴志坚)当前,河源第三次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已进入关键阶段,正开展查漏补缺。但在此过程中,部分商户、企业不太理解,有思想顾虑,不愿意提供信息数据。针对普查中企业的顾虑,市统计局负责人表示,经济普查时收集到的数据只用作统计,不会作为任何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
根据部署,我市普查单位核查从9 月中旬开始,主要是对全市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调查我市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至本月中旬,为查漏补缺阶段,各地经济普查办公室将对单位、企业、个体经营户上报核查资料进行录入、审核、上报。而按照规定,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今年 12 月31 日,登记采集工作从明年1 月1 日至3 月底结束,6 月起陆续发布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目前,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已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要求符合申报上规、上限的企业进行申报。但在单位核查期间,存在部分商户、企业不太理解,有思想顾虑,不愿意提供信息数据的情况。据该中心负责人介绍,今年10 月份,全市新入库的规上企业有60 家,新入库限上企业38 家,而1 至9 月,这两个数据仅为17 家、4 家。该负责人表示,经济普查数据是市委、市政府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反映河源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县区应高度重视普查工作,确保所有的经济单位要报齐,经济指标要报足,数据准确无误。企业应规范完善统计制度,应报尽报,应统尽统,为入围“上规”、 “上限”作好准备。我市已出台了相关政策,纳入“上规”、“上限”范围的企业将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扶持,如政府采购、消费等将在限上企业进行。
此外,市统计局负责人表示,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全部保密,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但经济普查对象须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坚持不配合的单位,将进行强制性统计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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