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国税局积极开展第2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市国地税部门联合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举办“税收转型升级”优惠政策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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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 月是第22 个全国税收宣传月。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该局联合市地税局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举办“税收服务转型升级”优惠政策宣讲会,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近税收”活动,通过对税收热点宣讲、征求意见建议等形式,改进税务工作;同时还举办税法知识进校园、税收宣传文艺晚会等活动,让市民更直接了解税收,熟悉税收的政策法规,也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期“创先争优看国税”系列报道中,记者将为市民带来我市国税系统去年税收情况、税收优惠政策解读、12366 热点问答以及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等与市民息息相关的信息。
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我省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享受国家规定的下列各项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包括免税收入、定期减免税、优惠税率、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免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和其他专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向税务机关备案。
(一) 免税收入有: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收入(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二) 定期减免税有: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
(三) 优惠税率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横琴税收优惠政策。
(四) 加计扣除有: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五)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免。
(六) 减免所得额有: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包括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实施CDM 项目所得。
(七) 加速折旧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
(八) 减计收入有:企业综合利用资源收入;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
(九) 税额抵免有:企业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额抵免。[next]
去年国税收入突破38亿元
增幅名列全省前茅
记者日前从市国税局获悉,去年全市国税共组织税收收入38.22亿元,同比增收5.8亿元,增长17.9%,增幅位列全省第三。
据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国税组织收入呈现前低后高的特点。前三季度,受经济增速放缓、税源结构单一、铁矿石价格高位跌落等多重不利因素制约,造成税收增长回落。10月份以后,在免抵调库和海关代征收入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使得整体税收收入“由负转正”。
2012年,全市国税以“信息管税” 为抓手,进一步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对资源型矿产、陶瓷、水泥、商业销售等行业强化监管,不断深化纳税评估,加强“门前代开发票”管理,推动各税稳定增收。对全市农村信用社、若干大型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稽查,及时采取冻结银行账户等强制性措施,保证查补收入足额入库。市主要领导亲自向省国税局争取出口退(免)税指标,市国税部门大力加快退税进度,全年共办理出口退(免)税11.2亿元,同比增长41.2%,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外贸经济的发展。严格执行中央结构性减税等优惠政策,全年全市企业共抵扣固定资产5亿元,95.3%的小规模纳税人免除了税收,749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减少税负数千万元。优化服务提升质效,全面梳理现行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率先在全省推行“行政审批业务进大厅”,将行政审批工作前移至办税服务厅,明确21种即时办理事项、50种限时办理事项、4种提交办理事项。积极搭建税企QQ群及办税微博等税企互动平台,不断完善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和网上办税功能,使纳税人享受到方便、快捷、高效的办税服务。系统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建立工作倒逼机制,强化跟踪督办,提高工作效能,在全市“征求工业园区企业投资发展环境意见和建议活动”中,共调查 100多户企业,国税部门获得“零投诉” 的佳绩。
2013年初,受上年同期非即期入库拉高基数、工业经济回暖偏慢、重点企业支撑不力、新增税源明显匮乏等多重因素制约,全市国税收入在2009 年金融危机以来首次在年头出现负增长,且降幅比2009年更大。3月,在提前大量调库的拉动下,整体税收收入回暖,第一季度全市国税收入8.12亿元,同比增长0.9%,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收入形势仍然严峻。[next]
培训“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12366 服务热线税务人员真诚服务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2年以来,为更好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国家财税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负担。
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 万元、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其他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解读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什么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 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什么税收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至 2015年12月31日,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除了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国家还有哪些扶持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
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自2011 年11 月1 日至2014 年10 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利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
适当放宽信用担保机构免税条件。自2011年2月16日起,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等141家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其机构所在地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担保业务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3 年内免征营业税。
举例说明
例:某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5.6 万元,从业人数为12 人,资产总额为280 万元,那么按照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该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且可享受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 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所以,
该企业最终的应纳税所得额= 5.6×50%=2.8(万元)
该企业的应纳税额=2.8×20% = 0.56(万元)
与优惠政策出台前相比,该企业可以节省税款=5.6 × 25%-0.56=0.84 (万元)[next]
4 月11 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近税收”活动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为A 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授匾。
国税工作人员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如何确保取得真实的发票
取得真实发票的前提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途径和方法取得发票。以非法手段获取发票,诸如伪造、私印、盗窃、欺骗、套取、行贿以及强行索要,私自买卖或授意非法填开发票等方式取得的发票,都是不合法的。即使非法得来的空白发票本身是正式有效的,但也由于发票来源不合法,填用也就不合法,失去了它本身的法律效力。在依法取得发票后,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它的合法性:
1.审查发票是否真实:查看发票是否套印有税务机关监制章,并判明监制章的真伪;发票的纸质和票面文字格式是否规范。
2.审查发票所开具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的经营行为完全一致,即发票取得方所购买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或服务的项目等与发票上所反映的内容是否完全一致。
3.审查发票票面填开是否规范合法。有无“大头小尾”、转借代开、错填漏填、漏张漏联、复写票据不复写等问题。同时要注意取得的发票是否为税务机关已明令禁(停)止使用的作废票据。
12366热点解答
1.本单位在酒店开会的会议费用可否在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其中: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因此会议费用属于“营改增”范围,应征收增值税,业务属实、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可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2. 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所销售的货物是按差价开具发票,还是按货物的全额开具发票?收取的旧货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 号) 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因此,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开具发票并计税。收取旧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纳税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权利
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义务
依照宪法、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负有以下义务:
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税收宣传月活动
在全国税收宣传月中,河源市国税局重点开展8 项宣传活动。即,邀请重点企业纳税人和重点扶持企业纳税人代表,举办“税收服务转型升级”优惠政策宣讲会;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近税收”活动,通过对税收热点讨论、征求意见建议等形式,改进税务工作;举办税法知识进校园活动;举办中小企业座谈会,为中小企业分析当前的经济形势、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开展 “走访重点税源企业”活动,针对重点税源企业关注的税收政策、面临的实际困难、需要税务部门帮扶的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和交流,加大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服务力度;开展户外税收公益宣传,定期发布税收公益广告;开展税宣文艺晚会,让市民更直接了解税收;开展税企同植“诚信纳税林”,邀请A级纳税信用等级企业代表一起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共同培植“诚信纳税林”。
本报记者 叶园 通讯员 欧阳越 温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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