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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是首个烈士纪念日 河源举行公祭烈士活动

    本报讯(记者刘曦)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 周年之际,我国迎来首个“烈士纪念日”。为弘扬烈士精神、缅怀烈士伟绩,昨日,市委、市政府在市烈士陵园举行河源市公祭烈士活动,弘扬河源优秀红色文化传统,进一步坚定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

     何忠友、彭建文、龚佐林等市几套班子领导参加了活动。

     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8 月3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 月30 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 月30 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烈士纪念工作相关政策,积极保障烈属的权益,抓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严格落实抚恤优待政策,烈属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有1 万多名为国捐躯的烈士,其中有姓名记载的烈士2355 名。此外,我市有1 个国家级烈士纪念馆,纪念碑(亭、墓)等纪念设施共有1500 多个。在生活方面,我市积极做好烈士遗属优待工作,城镇烈属抚恤金标准为每月1619 元,比省级标准高283 元,农村烈属抚恤金标准为每月1176 元,比省级标准高356元。

     市委副书记黄建中主持活动,并指出,河源的革命历史,是中国革命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河源的这片土地上,许许多多河源英雄儿女付出了宝贵的生命和鲜血,为我们赢得了今天安定繁荣的局面。他表示,我们永远不会忘记烈士们为党和人民建立的卓著功勋,永远不会忘记他们用生命和鲜血铸就的民族精神,我们将加倍努力、抢抓机遇,为打造“广东绿谷”、实现全面小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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