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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非遗保护资金分配方案 河源获50万专项资金

本报讯 记者 谢素婵 日前,省财政厅对2015 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记者获悉,我市通过积极申报,今年有多个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将获得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共50 万元,其中3 个非遗项目将获得专项资金 40 万元,10 位非遗传承人每人将获得1万元的专项补助经费。

据悉,我市通过多年来的探索实践,非遗保护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我市市、县两级都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全市建立了16 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拥有包括2 个国家级和 8 个省级项目在内的市级以上非遗项目80 项,包含1 名国家级和10 名省级传承人在内的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81名。

此次获得专项保护资金的项目和传承人中,省级代表性传承人、龙川手擎木偶戏、和平猫头狮3 个项目分别获得专项保护资金1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龙川手擎木偶戏传承人骆锦标、和平猫头狮传承人肖金兰、忠信花灯传承人赖明甫及黄友良、客家糯米酒传统酿造技艺传承人肖丽梅、康禾贡茶制作技艺传承人诸秋莲、连平客家娘酒酿制技艺传承人黄锦南、客家糯米酒传统酿造技艺传承人李振伟、忠信吊灯习俗传承人吴建辉、席床生日节传承人黄文学共10 位传承人,每人将获得1 万元的省级专项资金,这些资金将进一步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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