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共有各级 人民调解组织1592个
本报讯 记者 谢素婵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情况进行检查。记者获悉,目前我市共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592 个,有人民调解员 7179 人。自2011 年以来,我市调解成功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
据悉,《人民调解法》自2011 年 1 月1 日正式实施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平安河源、法治河源建设,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了一支敢于担当、为民服务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格局,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保障和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目前,全市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66 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142 人。自2011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3 月1 日,全市共受理矛盾纠纷31462 宗,调处成功30994 宗,调处成功率为98.5%。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认识不够到位,调解人力资源未到位,调节技能不够高,经费保障未全面落实等。市政府表示,接下来将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尽快整改落实,加大人员招录力度,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特别是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要列入县(区)级财政预算,给予专项经费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仁光指出,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力度,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让全社会广泛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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