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 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 年10 月1 日起施行。昨日,我市组织收听收看了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坚定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心和信心,突出重点,全力推进食品安全法治建设。
据了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为强化对违法犯罪分子惩处的力度,新法还提出,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完善从产地到市场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链条,加强风险排查管控,建立风险评估预判与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继续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格执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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