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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小可率队到龙川县麻布岗镇开展检查。(资料图)

吃个汉堡,却吃到回锅重做的过期肉;买个大米,却碰上镉含量超标……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塑化剂、毒豆芽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都牵动着广大群众的神经。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也成了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热点问题,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成了民生大事,为此,最高立法机关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修法程序。

在今年4 月24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法于今年10 月1 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它都体现了哪些理念和原则?“最严” 体现在哪些方面?

修法背景:

改革完善监管体制 解决当前突出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食品安全法典,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于2009 年,缘何实施5年就要大修?

据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与此同时,我国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法律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为了以法律形式巩固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修改现行食品安全法势在必行。

修法过程:

两次审议三易其稿 建最严安全监管制度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后终获通过。从2013 年10 月到2015 年4 月历时1 年半的时间,这部食品安全法律修正案走过了哪些“路径”?

据悉,2013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收到此件后,全国人大法制办先后两次书面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5600 多条有效意见。同时,法制办还先后奔赴5 省市实地调研,并多次召开企业和行业协会座谈会及专家论证会,反复协调部门意见。在此基础上,法制办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对送审稿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最后,在2015 年 4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后表决通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对食品安全新常态,它增添了网购、婴幼儿食品、保健品、转基因食品、添加剂等领域的新规定,影响到每个人的现实生活。从田间到餐桌,从企业到行业协会,从媒体监督到消费者举报,每个人其实都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人”。

新法亮点:

“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破解“不敢吃”问题

从没有哪个时代,能比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物质更丰富多彩。同时,也从没有哪个时期,能比我们所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更为揪心紧迫。面对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出台,破解我们当前“不敢吃”的问题。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新增内容50 条,对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的修订,强化了食品安全统一治理和安全风险治理,堪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新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安全标准、生产经营、检验、进出口、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有十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新法之“严”主要体现了八个亮点:

亮点一:刑事责任优先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指出,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首先监管部门要进行责任判断,对构成刑事责任的,就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对没构成刑事责任,就由执法监管部门按照行政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亮点二:违法行为最高可处违法标的30倍罚款

“食品生产居然敢做假,罚,罚,罚!” 这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了财产处罚的数额,最高的财产罚数额可以达到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货值金额的30 倍。

例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就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30倍。

亮点三: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

为强化对违法犯罪分子惩处的力度,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了食品安全责任的追究,增加了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

举例来说,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给予拘留。再如,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也可以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亮点四:资格处罚力度加大五年市场禁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论证结论,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

又如,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其他人员,自行政处罚做出决定之日起,五年之内不得申请生产经营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

亮点五:一年三次违法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有些企业过去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有过多次违法行为。对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后,食品生产经营者如果一年之内累计三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受到警告、罚款处罚的,将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亮点六:网购食品出问题 网站赔偿损失

网购食品已经成为了现代人的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但食品的安全由谁来保证呢?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指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果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说,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有管理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登记审核的义务,那么当消费者受到损害时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亮点七:惩罚性赔偿最低赔 1000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而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以一千元计赔。

亮点八:确立首负责任制

买到不合格的食品,该向谁索赔呢?是生产者还是经营者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接到消费者赔偿的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应该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责任明确属于生产者的,经营者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这样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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