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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垃圾秸杆属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罚两万元

 
露天焚烧垃圾秸秆严重影响空气质量。

本报讯 记者 陈仕平 通讯员 罗胜 连日来,有不少市民向12345 热线投诉反映,埔前镇有人随意焚烧生活垃圾、秸秆等,严重污染空气质量。随后,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勘查,7 月11-12 日,埔前站点的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也显示,造成该区域污染物突然升高、空气质量变差的原因之一,就是监测站点附近存在秸秆或垃圾焚烧之类的污染源。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埔前镇,对垃圾焚烧问题进行现场走访。下午5 时左右,在埔前镇高埔岗利屋村,两个村民正在农地里将地上的杂草和花生苗堆放在一起焚烧,现场火势凶猛,并冒起一股股浓烟,味道非常刺鼻。随后,记者在该镇的南陂村看到,村内多处农田都有当地农户正在焚烧农作物秸秆和树叶等,焚烧后的烟尘随风四处飘散并伴有难闻的烧焦气味,产生的浓烟遮天蔽日。

采访中,这些村民均表示,为了给农田增肥而焚烧农作物秸秆,并不知道不能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经过环保局工作人员和记者的耐心解释和劝导,村民表示以后不再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

据了解,焚烧秸秆、垃圾会产生PM10、 PM2.5、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并释放出大量恶臭、烟尘等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空气质量。埔前站7 月14 日中午12 时至夜间24 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数据显示:从17 时开始PM10 和PM2.5 瞬时监测数据开始升高,PM10 和PM2.5 均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空气质量指数AQI 最高为174,已达到中度污染水平。

采访中,不少市民希望源城区政府和埔前镇政府对埔前镇区域开展大气环境污染源排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加强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力度,有效防治露天焚烧现象。

据了解,为减少大气环境污染,改善市区空气质量,我市发布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的通告,对源城区、江东新区、东源县仙塘镇和新港镇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违反规定的最高可罚款两万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广大市民发现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的环境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 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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