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陪餐制度明年实施 校长每月至少陪餐一次
日前,我省出台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制度,规定从2016 年1 月1 日起实施,要求中小学校和高等学校建立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各校校级领导每月应至少陪餐一次。陪餐人员应和学生一起排队、付费购餐,同区域就餐,对所使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就餐食堂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等进行监督,对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
记者近日从市区多所中小学了解到,目前我市一些学校监督饭菜质量的制度不一。多位校长表示,“陪餐制度”将让校领导更加关注学生食堂的饭菜质量情况,有助于拉近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掌握教育教学管理的第一手信息。除了将制度实施下去,还应根据学校实际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开辟学生反映菜品质量的多元渠道。
“陪餐制度”可以让包括校长在内的校领导及时了解学生食堂的饭菜质量等情况。
规定:校领导每月至少陪餐一次
根据《制度》规定,全省有学生食堂的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不含托幼机构),应建立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其中,中小学校应安排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陪餐,所有学生食堂每天均要安排管理人员陪餐。学校行政管理部门驻地所在校区安排学校行政部门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陪餐,其他校区安排常驻该校区的院系中层管理人员陪餐。学生食堂较多的高校可轮流安排陪餐食堂,保证每天两个以上(含两个)食堂有人陪餐。每学期各食堂陪餐次数20次以上。
《制度》明确,校级领导每月应至少陪餐一次,每学期陪餐4次以上。根据规定,陪餐人员应和学生一起排队,付费购餐,同区域就餐,并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就餐食堂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等进行监督;对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
现状:监督饭菜质量的制度不一
市区部分公办中小学,并未设有学生食堂。比如市二中,只提供早餐,全校 2000 多名师生“共吃一锅饭”。教职工在校内开设早餐部就餐,学生则在教室用餐。学校每天安排2 名行政领导轮值,检查早餐部的卫生、操作和留样等情况。市二中的校长邓伟昌说,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吃一样的早餐。早餐是否适合学生的口味、是否干净、品质如何,这些都会及时反馈出来。
在河源中学,学校食堂是外包给社会化公司来运作的,学校负责监督管理。为了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学校配备两名食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随时检查2 间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学校。食品专职安全管理员徐小华介绍说,教职工、学生可以将相关意见反馈到学校食堂入口处的小黑板或食堂门口的意见箱。
河源中学实验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自10 年前建校以来,学校一直自主经营食堂,承担饭堂管理的直接责任。借助民办学校灵活的办学机制,家长委员会参与到学校管理、决策、监督、评价,其中一项就是监管学校食堂饭菜质量。
声音:让校领导把食品安全放在心上
邓伟昌认为,陪餐制度对设有食堂的学校,尤其是对于寄宿学校,非常有意义。“校领导去学生食堂就餐,除了可以监管食堂相关情况,还可以加强与学生的沟通,有效拉近与学生之间的距离,进而掌握教育教学的第一手信息。”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河源中学总务科已经拟定了《河源中学学生食堂陪餐制度》、《河源中学学生食堂陪餐人员安排表(草案)》,记者留意到,学校已按单、双周安排轮值。学校总务科相关负责人李永立认为,制度出台后,学校食堂管理将更加规范化。
河源中学实验学校副校长曾德胜认为, “陪餐制度”可以让校领导知道学生每天吃什么,这样才能在安全的基础上,提高菜品质量。但他同时也认为,只有校领导陪餐还不够,应根据学校实际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多渠道反映菜品质量等相关情况,如家长委员会、学生都可以积极参与进来。
本报记者 杨金萍 朱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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