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开展反家暴法规宣传 提高全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本报讯 记者 郑婷影 为广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和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前天上午,市妇联及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河源站)在市区茶山公园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活动通过悬挂标语、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如何正确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权益等法律问题进行了广泛宣传。
活动中,许多群众就自己的具体情况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市妇联及维权站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都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本次宣传活动的开展,对进一步提高全民反家庭暴力意识,形成浓厚的反家庭暴力氛围,预防和正确处理家庭暴力起到了积极的教育作用。促使每个家庭、每个家庭成员都能自觉守法,不逾越法律划定的行为红线。
据维权站站长张玉英介绍,去年该服务站共接到涉及家暴的求助案件共28 件,占所有求助案件的 21.88% ,占家庭纠纷案件的 59.6%。据了解,《反家暴法》正式施行后,如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 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受理,并在72 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 小时内作出。必要时,当事人可由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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