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改局公布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本报讯 记者 杨容 通讯员 张录宏 近日,市发改局发布了《河源市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简称《清单》),公布了我市35 个收费部门共计 302项收费项目。相较之前,我市有部分收费项目免征、免收或暂停征收。
《清单》明确了我市市直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有部分收费项目免征、免收或暂停征收。根据《清单》,我市免征的项目有“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暂停征收的有“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收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两项。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征收的全额免收(2016 年7 月1 日执行)的项目有26 个:IC 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计量收费、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土地登记费、土地证书费、耕地开垦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线电台(站)频率占用费、劳动合同文本费、环境监测费、职业病诊断费、职业病鉴定费、(卫生监测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属1 项)、计量检定收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食品药品检验费、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堤围防护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河道采砂管理费、药品零售药店GSP 认证受理申请费及审核费、医疗事故鉴定费。
据介绍,这是我市第一次编制该类别的收费清单,其公布有利于规范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构建项目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收费监管体系。《清单》具体内容请登录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http://www.hydp-reform. gov.cn/index.html)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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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期间高速公路服务区商品应明码标价
本报讯 记者 杨容 通讯员 陈亮平 明天(1 月13 日)就是2017 年春运开始的第一天,高速公路服务区又将迎来新一波旺季。近日,市发改局公布《2017 年春运期间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零售商品价格行为提醒公告》,要求高速公路服务区不得模糊标价,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公告提出,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餐饮服务场所的菜单和电子显示屏等有形载体所标示的菜品价格及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明码标价的要求,字体大小清晰醒目,菜品单价和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零售商品要做到一品种一标价签。
市发改局将对3 种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禁止,一是利用模糊标价、虚假标价、虚假促销宣传以及两套菜谱、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二是采取特价菜、打折、返现、赠券、赠积分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有限定条件或附加条件的,未事先明示或告知消费者相关条件,诱导消费;三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公告提出,我市各高速公路业主和管理单位要加强与所属路段服务区的餐饮、零售商品经营单位沟通联系,密切关注价格行为动态,指导和督促经营企业做好自律,不得组织本路段的经营者相互串通、联合定价。
市发改局提醒,消费者在餐饮、购物过程中,应警惕各种形式的“消费陷阱”,消费前仔细阅读了解相关信息, “明明白白消费”。如发生消费纠纷或发现相关违法问题,可拨打12358 投诉举报电话向主管部门反映。各级主管部门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处理,并予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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